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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中心单元用地范围东起东方大道,南江津东路,西至王家港路,北至荆沙大道。为完善开发区的区级商业中心和西干渠沿线景观建设,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拟修改该单元控规,对单元内道路交通、用地布局进行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详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拟报批的中心城区开发区中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草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信箱、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科提出(书面材料可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电子信箱:jzgh2020@126.com
电 话:0716-8513805
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2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科,邮编:434000